男子群发办证短信 诈骗6.6万元获刑三年半
2015-08-06 14:34:06 | 来源:无锡法院 | 作者:李宁倩 夏燕
  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市民孙先生轻信他人,被骗走6.6万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判处张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为骗取钱财,张良在朋友的介绍下做起了群发办证短信诈骗的勾当。2014年年末,张良接到了孙先生的问询电话,孙先生称自己因业务需要,急需办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张良谎称自己在建设部有关系,可以在一周左右帮孙先生取得证书,费用为2.6万元。此后,孙先生向张良账户中汇去定金1000元。

  几天后,张良让人制作了含有孙先生身份信息、注册单位的假建造师资格网页,并联系孙先生,让其通过QQ远程方式查看张良电脑上的假网页。孙先生以为证件已经办妥,遂将余下的2.5万元一并汇入张良账户。

  此后,张良与孙先生约定了交货地点,并谎称将安排宋强给孙先生送证件。交货当天,孙先生收到宋强电话,称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孙先生要先打2万元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为了拿到证书,孙先生照做了。此后,宋强再次致电孙先生,称前来交易的人有两名,要求孙先生再打2万元保证金。孙先生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张良,张良反复保证,只要交完保证金,肯定就能拿到证书。于是,孙先生再次汇去了2万元。

  孙先生没想到的是,所谓的宋强,其实就是张良本人扮演的,为了使声音听上去有区别,张良还刻意捏着鼻子与孙先生通话。

  交完钱,孙先生再打张良与宋强的电话,却发现都打不通了。回去查了建造师官网,发现上面没有任何自己的信息,此时,孙先生才知道自己是被骗了。

  南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通过发送短信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孙先生退赔人民币6.6万元。

  法官认为,一级建造师资格等证书的取得应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切莫因贪图方便落入诈骗陷阱。(文中署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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