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深化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见成效
2015-08-14 15:03:35 | 来源:重庆一中院 | 作者:龙淼 汪骞
  自2013年引入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以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选聘31名资深法官纳入导师库,先后为43名青年法官指定导师,并固化形成“制度保障、任务量化、平台整合”工作模式,取得了青年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能大幅提升的良好成效。

  强化制度保障。强化制度实施的规范性引导和保障,出台《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施办法》,就培养对象范围、导师选任条件与程序、带教内容与方法、总结评价、培养考核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实施有据、管理规范。同时,设立青年法官培养办公室和青年法官导师组,前者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制度实施的日常事务;后者根据业务类别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六个导师组,以培养对象意愿和所在部门推荐为原则,实行师徒“1+1”或“1+2”搭配,并建立定期学习交流机制,各导师组每季度与青年法官集中开展一次教、学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及时分析总结工作优劣得失。

  明确任务量化。实行精细化管理,将导师的各项指导工作任务和要求量化为指标予以明确。主要包括:导师对青年法官的指导期间为1年;导师应定期为青年法官指定阅读书目,每月与青年法官开展1次谈心活动;导师每月至少参加或旁听1次青年法官承办案件的庭审、指导修改1份法律文书;1年内指导青年法官撰写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审判案例;青年法官在实习期结束后需制作2份庭审提纲、2份审理报告及 2份裁判文书,由导师逐一批改点评后交付考评。实行该制度以来,青年法官结案总数同比上升213%,其中重大疑难案件数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一名青年法官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在该院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青年法官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优秀奖5篇。

  注重平台整合。将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与“一线磨砺计划”、“ 法官讲坛”、“ 法苑书香浓读书活动”等有机衔接,合力助推青年干警又快又好成长。2013年以来,先后选派8名青年干警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近100名青年干警到信访窗口轮岗,帮助其丰富阅历,积累经验,着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法官讲坛38期,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导师等就青年法官培养问题进行授课和交流,多方寻求智识支持。充分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鼓励青年干警勤读书、善思考,进一步提升人文素养。青年干警在法苑书香浓读书活动中参与率为100%;撰写的7篇论文分别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篇论文分别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150余篇论文在《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上发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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