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15-09-24 11:15:32 | 来源:青海法院 | 作者:汪雅莉
  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对社会治安防控作出安排部署,指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防控意识,明确任务。格尔木法院党组组织干警座谈讨论,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围绕“发挥职能、源头治理、打防管控”为重点,以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整合审判、执行和立案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积极参与,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强化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格尔木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加大调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信访接谈和判后答疑活动;继续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建立多元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判后讲法”等活动,发挥法院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职能作用。

  强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格尔木法院积极落实“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立案登记制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展诉讼引,便捷立案服务;以庭审公开促进审判流程建设,运用数字化法庭,对庭审过程、庭审证据运用和庭审全过程公开,实现审判质效、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三提升;结合三大平台建设,开展执行会战,与有关部门联动执行,依法强制执行和解执行并举,有效破解“执行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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