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优秀法律人才 沈阳中院招收首批法律实习生
2015-11-10 08:59: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法院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辽宁大学等8所驻沈高校中择优选拔了首批10名法律实习生。

  首批实习生包括6名法学研究生和4名法学本科生,将在六个月实习期内,到沈阳中院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审判部门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以及专题调研等司法辅助工作。沈阳中院将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指导老师,会同法律院校对实习生进行管理,对实习人员的表现情况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评。

  据了解,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以接收部分高校具备良好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到法院担任法律实习生为突破口,在进一步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的同时,探索建立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创新法治人才后备力量培养机制,丰富和完善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培养途径。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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