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5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2016-04-13 19:12:23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五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分别是: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党委委员梁万银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党委副书记梁云霞、党办主任荀永宁借考察工作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马伟兵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固原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王宏祺、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国安、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齐国杰、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马国文4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王宏祺、李国安、马国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齐国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固原市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年华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坚持从严执纪,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典型问题要向社会公开通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屡禁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地方、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以铁的纪律增强人民群众对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信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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