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子谎称有关系 诈骗熟人近400万元获刑
2016-05-12 14:5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法院 | 作者:丰法宣
  如果有人对你说,能帮你低价买到你梦寐以求的大房子,能帮你办理养老保险以解决你的后顾之忧,你是否会怦然心动,而主动跳进这天上掉下的“陷阱”?5月11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诈骗案。

  33岁的王某婚后与丈夫育有两个女儿,丈夫在当地开工厂,收入可观,生活殷实。由于王某平日里花钱极为阔绰,加之工厂经营不景气,丈夫限制了她的每月生活费,这让王某感到很是不适应。为了开源“挣钱”,王某便又动起了歪脑筋。

  平日里,王某逢人便虚夸自己认识很多有能力的人,对周边朋友也经常给一些小恩小惠。时间长了,身边好友渐渐地信以为真,以为她有能力、有魄力,找她办事的人越来越多,王某不管能否办成都欣然答应。有一次,朋友张某想低价买一套门面房,便找到王某问有没有路子。王某不假思索便答应帮张某问问,并以疏通关系为由向张某索要了金钱和礼品,可随后便将此事抛之脑后。没过几天,张某打电话询问她事情办理情况,她便谎称已经找到了一处门面房且价格很是低廉,让张某先准备好定金。为使谎言不被识破,王某购买了假证件,一手交给了张某,另一手接过了不菲的定金,而毫无戒备之心的张某还蒙在鼓里。此后,王某又先后通过虚构能“帮助”他人购买低价房、办理养老保险、银行低息贷款、找工作等事实,向被害人提供假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转让协议等,参与诈骗29起,骗得人民币399.3万元。

  而在这29起诈骗活动中,有多起出现了宋某的身影。原来,在一次行骗时,王某的行为被朋友宋某识破,但“聪明”的宋某并没有揭露王某的行为,而是一起参与到了诈骗中。通过拉拢身边朋友买低价房等,二人合伙作案5起,共骗得20.5万元。最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宋某则主动投案,二人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王某曾因犯诈骗罪获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王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宋某诈骗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具体情节,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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