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社会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
辽宁民商事审判聚焦6类案件
2016-06-26 10:10: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张之库 李丹丹
  6月24日,记者从辽宁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辽宁法院将以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着重审理好商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企业破产清算等6类案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实际,要求全省法院在民事商事审判中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公正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规范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审理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助力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积极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严格审理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此次会议,辽宁高院还对深化审判管理、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稳步推进审判方式和审判机制改革;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和推进信息化应用,为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司法能力、强化纪律作风,推进民事审判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民事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储备人才等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会上,辽宁高院院长缪蒂生以“民法的时代精神”为主题作讲话辅导,要求全省法院民事商事法官充分弘扬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民法的时代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和培养正确的司法思维,以敢于担当和善于担当的勇气和能力,切实担负起新形势下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责任,努力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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