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父子先后容留他人卖淫被判刑
2016-08-15 15:28: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吴江法院 | 作者:任鸿葛 沈黎红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一俗语,常常用来比喻环境影响的重要性,但苏州市吴江区的一对父子用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这句话做了逆向验证——下梁不正上梁也有可能是歪的,这一对父子中的儿子在二年前因容留他人卖淫被判刑,近日其父也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判刑。

  张某在吴江开了一家浴室,这个小小的浴室有上下两层,下面为洗浴区,上面为休息区。本来,浴室的生意还可以,但张某不甘于此,于是走起了旁门左道,通过容留他人卖淫获得更多的不义之财。通过别人介绍,几名外地女子到他的浴室从事卖淫行为。张某同意为她们提供便利,同时与她们约定从嫖资中提成。

  几名卖淫女名义上是浴室的服务员,为顾客提供按摩服务,但她们提供的按摩服务只有“敲背”一项。当顾客在休息区休息时,她们便上前询问是否需要“敲背”,一旦有顾客接受提议,她们便带顾客去包间从事卖淫嫖娼行为。2013年10月公安机关对张某浴室检查时发现有卖淫行为,遂对其行政拘留12日。2014年4月,公安机关再次突击检查时在张某经营的浴室中抓获三对卖淫女嫖娼者。当年7月,吴江区人民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某服刑后其父接手浴室经营,刚开始张父接受了儿子的教训,本本分分做生意。但过了一段时间,张父经不住赚大钱的诱惑,走上了他儿子走过的老路。今年3月,同样在突发检查中,公安机关在浴室里又当场抓获了卖淫女和嫖客,尽管张父拒不承认容留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但其余几人的供述证明了张父的犯罪行为,最终吴江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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