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套路专骗老人 一男子因诈骗获刑六个月
2016-09-05 14:14: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法院 | 作者:胡四清 肖树平
  多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贪小便宜和想发横财的心理,骗取钱财屡屡得逞。近年因人们的防范意识逐渐增强,一些传统骗术已被识破,但骗子却在诈骗对象上动起了坏心思,专门针对乡下老年人行骗。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被告人彭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初,被告人彭某伙同其妻刘某(在逃)、伍某商量利用假金砖、假元宝、假银元等作抵押以换取回家路费的方式骗钱,具体分工是:由彭某负责开摩托车接送,刘某和伍某负责找人行骗。三人约定所骗钱财先由彭某统一保管,回家后再予以平分。2016年3月22日和25日,被告人彭某等人在华容县东山镇行骗2次,分别骗取被害人万某(81岁)、马某(77岁)现金人民币6000元和4800元,共骗得人民币10800元。案发后,被告人彭某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退还了全部赃款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人们在遇到无缘无故得到好处甚至发横财的“好事”时,最好多长个心眼,不要心生贪念,以免上当受骗。同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想以拙劣骗术骗人钱财的不法分子,更不要心存侥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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