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信息化+”模式全力破解执行难
2016-11-10 14:40:16 | 来源:北京高院 | 作者:胡建勇 王鑫刚
  近年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及时树立“信息化+”理念,加大执行信息化工作力度,推动现代执行模式的转型升级,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行工作信息化。该院适应信息化办案趋势,强化执行干警信息化办案,推行电子化办公,为执行干警配备了警用执法记录仪、单兵无线传输系统等先进装备,积极应用“智汇云”办公平台,加强无纸化办公水平,并利用MAKA软件平台,编发电子版《执行月报》,图文并茂,动态展现每位干警的工作成果。将结案率、执行到位率、文书上网率等重点考评项目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定期“晒成绩单”,使执行干警工作动力倍增。

  执行管理信息化。该院健全执行节点流程清单,详细规范执行中每个流程节点的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对每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通知、统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到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案款分配和发还等程序节点的信息都要求录入执行办案系统,达到所有执行案件的过程公开和处置透明,有利于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制约。

  执行财产信息化。该院自主研发“执行财产续封续冻管理”、“赃证物管理”等系统软件,并与市高院执行办案系统有效衔接,使法院首封、可处置的执行财产做到“底数清、处置明”,建立执行财产信息化大数据,精细管控可处置执行财产,切实推进解决执行财产处置难。

  执行案款信息化。该院针对历史沉积的执行案款,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未核销账目,逐笔筛查,然后按照沉淀时间、金额大小等标准建立信息化电子台账,近一年来成功清理、清退沉积执行案款近9亿元。同时,积极应用市高院“执行案款归集管理系统”,实现案款收发的实时监控、定期警示和全程留痕,将执行案款管理纳入良性运转轨道,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化大数据,有效清理历史沉积执行案款。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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