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向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报告
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2016-11-29 16:08:17
     中国法院网讯 (黄明强)  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题为《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工作报告。

  黄克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积极构建符合广西实际、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阳光司法”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3月,广西高院、南宁市中院等8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广西高院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单位,是西部地区唯一一家试点高院;2015年8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自命名的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启用;201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广西高院在参评的81家法院中位居第12位,在参评的31个高院中排名第5位。

  黄克介绍,在深化司法公开的工作中,广西法院主要狠抓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更新司法公开理念,强化顶层设计,指导全区各级法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总体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全面快速推进司法公开。二是强化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深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公开。

  黄克指出,通过深化司法公开,全区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进步,以公开促公正成效明显。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执行工作拍手叫好,法院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从2008年以来连续6年提升,2015年达到95.99%,再创历史新高。

  对全区法院下一步工作,黄克表示,全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做好司法公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夯实司法公开的基础保障,加强司法公开成果应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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