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将听证程序引入行为执行
确保案件执行“不走样”
2016-12-19 15:16:54 | 来源:北京法院 | 作者:二中宣
  在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确定被执行人严格依照判决全面履行完毕,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部门着力破解的难题。在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执行案件中,北京二中院执行一庭探索将听证引入到执行实施相关问题的审查中,以在防范执行风险同时,提升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规范化、效率化,切实实现强制执行高标准和高效率的有机统一。

  该案的被执行人360公司作为网络安全服务的专业供应商,有无数种方法可以继续实施“阻碍”的行为,从而导致生效判决落空。因此,对是否执行到位的理解和确定,成为该案的关键所在。

  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360公司应当“停止利用360安全卫士对搜狗公司的搜狗浏览器软件安装和默认设置进行阻碍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利用微博进行涉案商业诋毁行为。该判决确认了360公司在市场中需要遵循“最小特权原则”和“一视同仁原则”,以对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执行过程中,针对判决确认的被执行人应当停止进行阻碍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60公司表示根据判决进行了实质修改,已经符合判决精神;申请人搜狗公司表示“一视同仁”原则既然已经确定,就不应再区别对待不同公司的软件。基于当事人对事实判断存在的重大争议,我院首次探索采取听证方式公开进行审查,以提高执行实施过程中对相关事实认定的准确严谨性和裁量统一性。

  12月8日,当事双方在该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大屏幕和计算机设备,在安装和不安装360安全卫士的情景下,搜狗浏览器软件的安装和设置默认浏览器操作分别进行了演示。合议庭全程审阅演示过程,对关键环节进行询问和记录,在不同的电脑主机,不同的操作系统状态下分别对应各自的诉求进行逐一演示。让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观点,合议庭全面了解执行情况,为后续对被执行人的履行是否达到判决标准的认定积累了全面客观的证据材料。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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