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制度定规矩 抓作风成方圆
江苏泗洪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纪实
2017-02-10 09:39: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朱旻 通讯员 魏静
  “您好,我是泗洪法院监察室宋丹丹,现在想对您进行一个回访。请问您对我院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作风情况有哪些意见建议?”2月6日上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小宋正在给当事人打回访电话。

  “我申请执行的案子现在已经执行一部分了,虽然余款还没执行到位,但你们执行人员,那个叫王致宣的小伙子态度非常好,而且很耐心地给我们夫妻俩解释法律问题。我们很满意!”受访者张燕芳在电话里说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泗洪县法院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以规范化要求保障审判质量、提升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2016年1至10月泗洪县法院调解率38.79%,人均结案数106.9件。

  炼作风 执行规范化整顿

  2016年10月底,泗洪县法院纪检监察人员从年度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35件执行案件,并对该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此次回访的重点是执行人员的执行作风情况以及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程度,35件执行案件的满意率达到96.5%,“回访者的满意率充分说明泗洪法院执行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动了真格,下了功夫,也说明作风整顿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泗洪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翟良彦谈话中透着释然。

  据了解,泗洪县法院从2015年开始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在人、财、物上向执行工作倾斜。外部强化的同时,该院不断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抓作风,重中之重是责任问题。要以不间断的督查倒逼作风建设。抓作风整治督察,法院必须找准重点、用对方法,把握规律性,着力提升督察工作实效。要敢于暴露短处、接受评议,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找深、找透。” 泗洪县法院院长岳军谈道。

  岳军表示,2017年泗洪县法院执行工作将着力专项整顿,对于不接电话、对当事人不耐烦、不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执行作风整顿不是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就能完成的,需要常年不松劲的坚持和努力。”岳军说。

  上正轨 送达规范化整治

  去年年底,泗洪县法院系统内发布了一条给予某某同志行政处分的决定,这个决定引起了全院干警的高度关注。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承办人没有尽到认真核实邮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的义务,误将原告的手机号码写成被告的手机号码,将被告的送达地址写成原告的送达地址,致使被告未收到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

  2016年4月,泗洪县法院开展了关于规范送达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审执人员积极参与送达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相关部门针对去年以来的案件送达情况全部进行梳理,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迅速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审管办。审管办在各庭、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梳理出专项送达负面清单。

  实施多项措施解决送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16年6月至今,无论从案件质量评查、当事人信访投诉,还是各部门规范自查中均未发现一起送达失误,送达规范化已经走上正轨。”审管办副主任李永居说道。

  严标准 法庭规范化管理

  2015年10月,泗洪县法院制定了《泗洪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办法》从行为规范、业务规范、内务管理规范三个方面,由院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考核,一季度一评,一季度一授,名次排列第一的部门获得院“流动红旗”。

  “院里对法庭规范化进行考评,就是想让人民法庭工作更加规范化。我们不仅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考评组对规范化的评查,来规范法庭所有人所有岗位的行为。提醒全庭更加注重办案规范化,提升案件质量。”孙园法庭庭长高聚谈道。

  “人民法庭是离辖区百姓最近的解决纠纷的地方,是司法行为必须规范的首要场域。”该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崔永峰对记者逐条解读“法庭规范化管理及考核办法”。

  《办法》还强调严格遵守《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一律按规定着装,文明接待。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廉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庭长是该庭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等。

  “近日在瑶沟、孙园两个法庭办理诉讼中,法官们态度热情考虑周到,大大节约了办理时间……”这是一位老人在该院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办理起诉手续后写给法院的一封感谢信,信中多次表扬了法院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

  记者了解到,泗洪县法院诉讼服务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严格遵守立案登记要求。规定人民法庭的诉讼案件留在立案庭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案件调解、开庭应严格实行“三同步”,严格遵守案件信息录入规定,遵守裁判文书上网、卷宗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审判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审判管理、案件质量,包括法院基础建设的规范化实践让我们认识到,法院规范化建设只有进行时,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法院规范化管理永远在路上,一丝一毫也不能懈怠。”采访中,岳军最后说道。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