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工匠精神 树立法官形象
——积极推行要素模式引领审判权运行改革
2017-02-28 10:18: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胡发胜
  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务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实现改革后审判权高效运行,是基层法院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自2015年初,莒南法院探索推行了要素模式引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简称“要素审判”模式),经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2016年,该院收案12216件,结案11641件,结案率为95.3%,连续四年居全市法院第一。笔者认为,一名法官除了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还要站在哲学高度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审视法院工作新问题,找准新时期司法规律,才能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进而提升工作效果。

  一、法官要兼备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方法论。法官要做有思想的人,用正确的法治思想武装起来。思想,是一系列的信息输入人的大脑后,经历一个包括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判断等细节,得出一个成型结论的复杂过程,形成一种可以用来指导人的行为的意识。也就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或形成的观点及观念体系,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基础。如毛泽东思想、儒家思想、佛学思想等。思想的价值在于,用正确的思想武装人,就能产生更多的正能量,激发更高的工作热情,培育更积极的人生态度,形成更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家庭、单位、社会更加和谐。如雷锋、袁隆平、钟南山等,都是有正确思想的杰出代表,值得我们学习。当今社会,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生产力空前先进,但人的思想乱了,多数人认识不到自己的优势和财富,脱离现实,盲目攀比,丧失前进的动力。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信仰,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正确,这是当前非常突出的社会危机。

  要当好一个法官,必须要用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方法论来指导实践。方法论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体系或系统,通常涉及对问题、阶段、任务、工具、方法技巧的论述。方法论会对一系列具体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系统总结,并最终提出较为一般性的原则。法院工作是接地气的、实实在在的复杂劳动,要当好一名出色的法官,必须研究方法论,要素审判、智审系统、令状式文书等,都是当前务实有效的方法论课题,需要积极的贯彻下去。

  二、用哲学的基本理论根本分析当前的审判形势。根据分析(RCA)英文全称Root Cause Analysis,是一项结构化的问题处理法,用以逐步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并加以解决,而不仅仅关注问题的表征。传统审判模式审理案件采用承办法官个人全程包办的方式,从普通社会活动的标准分析,这种模式是不符合哲学“社会化分工”的基本要求的。1776年,英国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第一次提出了劳动分工的观点,系统全面的阐释了劳动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进国民财富的巨大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都对社会分工理论有所论述,研究发展了社会分工的相关理论。社会分工的优势就是让擅长的人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使平均社会劳动时间大大缩短,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最深刻的含义就是由社会分工得出的。反观处在二十一世纪的法院,审理案件依然采取个人包办制的管理模式,致使案件繁简分流在实践中很难彻底落实,最终显现的弊端是审判效率不高,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司法效果。从社会学观点来看,实质是落后的生产关系造成了先进生产力的浪费。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快办案,实现的方式就是保障参与司法,从而提高司法满意度。要素审判权运行改革,一是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司法,以参与促进公平正义的“感知”;二是让法官、法官助理、当事人各负其责,从而实现审判活动的科学分工。

  三、务实解决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两大现实任务。第一任务是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案多人少矛盾已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案多人少矛盾。一要正确定位,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是我们法官队伍的份内之事,内因起决定作用,不要过份寄希望于外部力量,要从法院内部挖潜,自己解决;二要对症施治,在现有条件下,要以改革的眼光大胆审视传统的办案模式,借助社会分工的哲学理论,优化裁判“生产”的“工艺流程”,实现审判效率的提升;三要充满信心,“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回望历史,我们的先辈解决了无数社会的、自然的难题,只要我们满怀信心、科学应对,案多人少矛盾一定能够解决;四要勇于担当,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站在历史的高度,秉承担当精神和工匠精神,人人研究、人人参与、人人努力,努力提高审判能力现代化,共同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大任务是司法改革。改革,就是对旧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做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相较于革命的极端方式推翻原有的政权以达到改变现状的目的,改革是指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之内实行变革。通常一个改革是否能成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命运,若成功可让该国家走向稳定局势,若失败可能遭受内乱或冲突。秦国之所以走向强大,统一六国,是因为商鞅变法;中国到清朝时期之所以没落,就在于西方工业革命把中国甩在了后头;近代日本的崛起,在于成功的明治维新。这些,都是历史上改革的例子。法院改革,势在必行,前面提到的案多人少矛盾已经凸显了当前法院面临的抉择性难题。实践证明,要素审判权运行改革,顺应了时代需求,遵循了司法规律。在人员管理上,按照社会化分工原理对法官、辅助人员、书记员职责进行分类,让原来由法官办理的大量事务性工作由司法辅助人员办理,让法官专司庭审,实现了法官精英化。在审判效率上,科学化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对二者合理分工,让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生产关系重新组合后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审判效率。在司法公信上,通过要素表填写、庭前会议、庭前调解等方式,调动了各诉讼主体司法参与度,使司法更透明,提升了群众因参与感受带来的对司法结果的接受度,实现了胜败皆明。这三个方面的实现,符合“社会化分工”的基本原理。

  提高审判能力现代化,务必优化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务必提高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要素审判权运行改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促进审判效率的提升。这项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符合司改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这就是她的强大生命力所在。
责任编辑:裴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