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法院现场化解16件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
2018-02-08 10:42:44
     中国法院网讯 (梁东壁)  “老板不守信用,让我们没钱回家过年,请法院做主”,“这是我们的血汗钱,请法院主持公道”。2月7日上午,十几个农民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控诉老板拖欠工钱,请求法院立即维护正义。

  见这些农民工正气上心头,立案庭法官先递上热水,安抚他们先坐下慢慢说。原来,这些农民工共16人,均来自云南省文山州。2017年,广东某公司雇佣他们来大新县种植香蕉,约定按每斤提成0.17元作为劳务费。经过将近一年的辛苦劳动,香蕉已经出售完毕,又临近春节,农民工要求结工钱回家。经过结算,每个农民工的工钱均在2.7万元左右,驻大新的业务经理出具欠条,承诺到2018年2月6日付清。可到期后,公司老板以经营亏损、暂时没钱为由,要求到2018年5月再付款。农民工感觉受骗,遂到法院求助要求马上拿钱。

  了解情况后,法官秉承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立即打电话叫业务经理到立案庭调解。经理到立案庭后,承认欠款属实,但由于去年行情不好,公司亏损,实在没钱支付,请求宽限几个月,待公司其他业务有收入后一定付清。农民工听后,情绪又激动起来,称不得钱如何回家过年。法官再次耐心疏导农民工的负面情绪,与双方沟通并组织调解。

  由于业务经理不能做主,法官当场拔打远在广东的公司老板电话,采用免提通话方式与老板沟通。老板听后深表歉意,要求农民工不要提起诉讼,因为过年后还继续雇佣他们,愿意先支付每人7千元,其余到3月20日前一定付清,如不按期支付则负担违约金,并让经理在欠条上写上这些内容。

  听着法官与老板十几分钟的通话,16个农民工感到法官确实为他们着想,老板也表现出了诚意,所以均同意老板的意见。当天下午,每个农民工均收到公司以转账方式支付的7千元工钱,业务经理也在欠条上保证定期付款。

  至此,该16件劳务合同纠纷不经过诉讼即得到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瑞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