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公民起诉的立案通知用)
2018-04-17 11:06:4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公民起诉的立案通知用)

 

(××××)×行×字第××号

×××:

你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向本院起诉。经审查,你的起诉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行政审判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

(院印)

 

附: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说明】

一、本通知书样式供一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起诉,经审查立案后,通知原告公民时使用。

二、如有要求提供起诉状副本或补充证据材料等其他事项的,可另起一行增条续写。

三、本样式仅供参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制定具体样式。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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