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源汇法院多管齐下巧执行 以物抵债促和解
2018-04-19 15:58:03
     中国法院网讯 (陈戈)  4月16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金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所有的房屋(价值约28万元左右)抵偿欠申请人王某的借款27万元,并协助申请人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2015年11月25日,金某向王某借款27万元用于儿子金某某投资,并以其在漯河市区购买的房屋作为担保,约定还款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但借款到期未能偿还,于是王某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金某仍无能力偿还该笔借款。王某于2017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未取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金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仍未能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此期间,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之子金某某于2017年6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家中仅剩下前述在借款时提供担保的房屋一栋。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执行人员先后到被执行人所在的小区、房管局、银行调取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及贷款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最终达成上述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

  源汇区法院坚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规避、妨害执行等行为,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为构建诚信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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