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用)
2018-04-20 10:45:2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用)

 

(××××)×行×字第××号

×××:

×××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向本院申请你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本案涉及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协助其质证。本院经审查已准许×××(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应当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法庭审理的地点)出席法庭审理。

二、你应当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人员指挥,不得参与本案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无关的诉讼活动。

三、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你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你可以与对方当事人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进行对质。

四、你在法庭上可以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本通知书送达出庭协助质证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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