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心守护天平
2018-05-15 10:04: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杜立钧
  前不久,我承办了一件一位60岁孤寡老人起诉保险公司索赔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保险纠纷案件。

  老人身体很差,耳朵很聋,说话连不成句,为了生计,常年在山城建筑工地打工。为赶工期,一天晚上加班到深夜,他推出楼前摩托车准备回家,因光线不明,不慎摔跌到工地一个约5米深的深坑里。由于坑里堆放着乱石,致其头部、腿部多处受伤,牙齿脱落7枚,左眼盲目4级,广泛视野缺损等。由工友送其到县医院急救已是翌日凌晨。

  老人从本地辗转在武汉住院治疗38天,花去医疗费用一万多元。后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构成八级伤残。

  老人偏居山村,孤陋寡闻,法律知识缺乏,后经工人指点建筑公司投了团体意外建工险,他便多次到保险公司索要医疗费以偿还诊治伤残借款。保险公司说,要我同情你赔偿医疗费,你得写份承诺书。老人不会写字,在保险公司诱导下签写了赔款确认书和声明:“62179×××××××××16720,上述账号为我银行卡账号,本人就医疗费提出赔偿,不再向某保险公司索赔此次事故的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老人真的拿到了1.9万余元医疗费。

  老人老伴已走,身体致残无人扶助,生活陷入困难;后又经人指点,起诉保险公司索赔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15万元。但老人不会举证、举证不力,而保险公司依据投保单、保险合同中不利于原告的一个个条款以及老人签写的赔款确认书和声明,拒绝赔偿。

  老人的厄运与弱势令社会同情。我们秉持善良公平之心,冒着酷暑深入工地现场调查,到建筑公司、安监等部门做笔录,送法上门到老人家巡回审判,反复做被告保险公司的思想工作,保险公司就是不愿意赔偿。法庭只得判决。

  一段时间,这件案子老在我脑海里打转,我不断拷问自己判案要对得住良心,要守住法律底线。后经合议庭的合议,我们秉守公道,坚守公正,伸张正义,足额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15万元,当事人感动得流下热泪。

  良心就是一杆秤,既要称别人更要先称自己。我在依法办案中坚持把良心放在心中间,牢记用善良之心、正义之心衡量是非、评判曲直。断案如有杂念,将贻害无穷!秤称的是重量,良心称的是道德、人品。讲良心就是要有一种道德感、一种社会责任感,在办案中守住良心关口,对得住天地,勒紧紧箍咒,刚正不阿,公正裁判,高举公平正义的大旗,营建平安和谐的绿洲!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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