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执行干警“垄上行”桃园拘留失信被执行人
2018-06-12 14:12:42
     中国法院网讯 (刘杏媛)  6月11日,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对被执行人李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

  据了解,2015年,张某欲承包沙滩,委托当地村民李某与当地村组出面协调,并给予李某147000元定金及活动经费,李某承诺如果沙滩不到手,定金全部无条件退回,并出具一张收款证明。随后,因种种原因,李某并没有将沙滩买到手,向张某退回50000元定金,但未能归还剩余的97000万元。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返还张某77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该案后,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查询的方式获取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期间,也曾尝试联系李某到庭执行,但其一直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的桃园寻找,李某也一直躲而不见。6月11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便驱车前往邓李乡李某种植的桃园附近蹲守,在等待了近2两个小时后,李某现身,执行干警成功将其抓获。被带到法院后,李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依法做出拘留决定,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叶县法院执行干警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寻找被执行人、到当事人家中调查案情、做思想工作,不辞辛苦,只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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