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和而不解避执行 法官火眼金睛促结20案
2018-08-21 16:16:17
     中国法院网讯 (谭启明)  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对一企图以和解方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梁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促结20件涉民生执行案。

  2015年,被执行人梁某某承包了开州区中和镇某某村的土地栽种甜叶菊项目,并雇佣了申请执行人黄某某、袁某某等20人进行栽种、收割等工作。因被执行人梁某某经常拖欠黄某某、袁某某等人工资,故黄某某、袁某某等人将其诉至开州区法院。在开州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黄某某、袁某某等人分别与梁某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2018年6月30日,约定履行到后,被执行人梁某某仍尚欠26912.5元农民工工资未付。

  执行立案后,开州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研判案情、作出部署,并即刻通知被执行人梁某某和申请执行人黄某某、袁某某到院接受询问、谈话,以促快执结案。经多次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梁某某以生产经营需要为由,仍拒不按照民事调解协议履行,仅同意再次按月分期履行义务,对此,黄某某、袁某某等20位申请执行人强烈表示不满,双方对抗情绪激烈。在执行法官平息双方言语冲突后,被执行人梁某某企图以农民工还将继续在其种植基地工作为要挟,再次与黄某某、袁某某等人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协议。出于还需在梁某某基地打工的考量,黄某某、袁某某等20位申请执行人不得不向现实妥协,有了和解服软的松动。

  在对被执行人梁某某住所地走访、财产调查、执行谈话后,执行法官认为梁某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却试图以和解这种“和而不解”的方式逃避执行,损害黄某某、袁某某等弱势农民工的利益。尽管被执行人梁某某涉案金额不大,但案小事不小,为有效维护黄某某、袁某某等20位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梁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正如执行法官所预判的那样,拘留不到24小时后,梁某某便认识到错误,主动通知家属将26912.5元案款交至法院,全额履行20件民生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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