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赌养黑 以黑护赌
安徽和县法院判决11人涉黑案
2019-01-15 14:5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张炫
  以赌养黑,通过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以黑护赌,通过暴力手段欺压群众。近日,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对高大勇等1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高大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高大勇混迹和县姥桥街道赌场,以赌为生,之后在和县姥桥镇境内开设地下赌场,多次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2016年4月以来,逐渐形成了以高大勇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高大军等人为积极参加的骨干成员,周德明等人为一般成员。该组织以赌养黑,通过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拥有房产两处、汽车两辆;并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300万余元,部分非法利益用于支付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所需的各项开支。该组织开设的赌场范围覆盖姥桥镇一个社区、5个行政村、10多个自然村,地点多达20余处;采取引诱、要挟手段聚集周边群众参赌,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敛财180余万元,有65名参赌人员在该组织开设的赌场内输掉1400万余元,导致多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个别参赌人员为还赌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该组织为非作恶,以黑护赌,通过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欺压群众,多名群众被殴打,致一人轻伤。被打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或控告。该组织先后实施聚众斗殴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3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8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非法持有枪支犯罪1起、其他违法行为4起,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严重危害了姥桥镇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和县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在组织中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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