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法院台籍调解员调结一起股权转让纠纷
2019-07-05 21:12:16
     中国法院网讯 (周哲 罗倩琳)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台湾籍调解员钟莉葳女士成功调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这是该院首例由台湾籍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也是佛山市法院系统首例台湾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

  台湾彰化县居民吴先生是国内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股东,梁女士也是该家公司的股东,因双方产生纠纷,吴先生于2019年4月25日起诉至禅城法院。杨莹法官考虑到本案是涉台案件,遂根据该院《港澳台商事调解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将本案委托给该院的台湾籍调解员钟莉葳女士进行调解。

  钟莉葳女士认真查阅案卷,并向法官了解案情,明晰了本次纠纷所涉法律关系,确定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同时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随后,她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协商。最终,吴先生和陈女士达成书面解决方案,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提交法院进行审查确认。

  据悉,2019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聘请台湾同胞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司法工作,推动两岸交流。根据该项规定,禅城法院在2019年5月17日聘请长期在禅台两地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钟莉葳女士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案件的调解。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交流的日益密切以及台湾同胞在禅城区投资居住消费的进一步增长,禅城法院涉台民商事案件类型出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不仅有买卖合同、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传统类型案件,近两年还出现物业服务、股权转让、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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