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执行法官将案款送到申请人病床前
2019-08-12 20:33: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涛 彭帅
 

  “谢谢,谢谢法官,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跑这么远把钱给我送过来,真是太感谢了!”2019年8月12日上午,当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3600元的赡养费送到申请执行人张老汉病床前的时候,张老汉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不住地感谢。

  张老汉家住南阳市王村乡,今年72岁,共育有三个儿子。五年前,张老汉的老伴去世后,张老汉便一直自己生活。近年来,因为年老多病,张老汉无法再独立生活,经过商议,张老汉的几名子女就如何赡养达成了协议。谁知道协议签好后,长子张某某却迟迟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2019年2月,张老汉将其长子张某某起诉到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卧龙法院判决张某某自2019年2月起每月支付张老汉600元赡养费,于每月25日前付清。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给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但张某某推脱表示,自己在外做生意不在家中,一直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某住所地进行寻找,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2019年8月11日晚,当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刚从外地回到家中这一线索后,于次日早上6点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找到了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张某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进行了训诫,张某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即打电话让家人将拖欠的赡养费送到法院,并保证以后一定会按时支付赡养费。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张老汉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于是在8月12日中午冒着酷暑,驱车20余公里来到张老汉的家中,将3600元的赡养费亲手送到了老人的手中,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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