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一男子酒后强制猥亵他人被判拘役六个月
2019-08-20 14:36:27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明 黄小辉)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制猥亵案,被告人余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0日晚上9点多钟,被告人余某大量饮酒后返回住处,走到贵溪市某小区某单元楼道前的配电箱处时,碰见被害人何某在此想进楼道回家,余某一时冲动,突然上前从后方抱住何某,左手搂住何某的颈部,右手抓摸何某的胸部,并同时把何某往楼道里推,因被害人何某大声喊叫并用力挣扎,被告人余某见状便逃离现场。随后,何某与其丈夫寻找余某,并在小区后面的沙坑处找到醉酒的余某。随后,二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余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案发后,余某家属补偿被害人何某精神损失费1.6万元,得到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酒后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余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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