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法院公开宣判一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19-10-17 15:05:05
 

    中国法院网讯 (和法)   10月9日,和县人民法院对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长兵等6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以及被告人丁红等4人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份以来,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彭长兵先后纠集周仕豪、孙戴维、彭超、蒋磊等人在和县历阳镇多个地点,通过招募、运送、容留等手段组织10余名卖淫女进行卖淫犯罪活动。为树立团伙强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该团伙又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先后实施聚众斗殴犯罪2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彭长兵为首,被告人周仕豪、孙戴维、彭超、蒋磊、卜鑫等人参加的犯罪团伙,重要成员基本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组织卖淫犯罪中,被告人彭长兵先后累计招募17名卖淫女,丁红先后累计招募14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均属情节严重。

  被告人彭长兵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同案其余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十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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