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法院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
实现群众表达诉求“零门槛”
2019-11-09 10:2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孙雨潇 王晓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实现群众诉求表达“零门槛”。

  “领导,我有个执行案件,想问问进展怎么样了啊!”人未到声先进,接待领导放下手中厚厚的资料,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张某就走进了接待室。

  “你的案件情况昨晚我又仔细看了一遍,基于被执行人未履行人民调解书上的约定,我们决定采取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人名单、罚款等手段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接待领导拉着张某的手请他坐下,嘱咐审判管理办公室干警认真做好记录。

  “如果被执行人有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我们还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张某连声道谢,走出了接待室。

  像张某这样在“院长接待日”进行诉求申请的群众,今年截至目前已达148位。克拉玛依区法院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保证来访群众表达诉求“零门槛”。来访群众就审判和执行案件中的所有办理问题,面对面向接待领导反映,就自身遇到的法院干警作风、纪律等问题进行投诉。

  对于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克拉玛依区法院力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事事有答复,事事有结果”。截至目前,今年“院长接待日”共收到来访群众诉求129件,完成答复129件,答复率100%。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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