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某祥等9人妨害公务案

2019-11-21 11:25:00
 

    中国法院网讯 (吴限臣)   11月20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成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粟长赋为审判长的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龙脊镇中六村村民潘某祥、潘某林等9名被告人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龙脊镇中六村二、三、四、五组因与一组存在山场及补偿款纠纷,于是,龙脊镇中六村二、三、四、五组村民商议,决定到中六村大循环路堵路,阻碍车辆通行,以此引起政府重视解决纠纷。2018年10月1日,潘某林等人到龙脊镇中六村大循环路,将石块丢弃在公路路面,阻塞交通。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派出民警和反恐处突队员驾驶警车、身着警服、携带警械等,前往处置。

  出警人员抵达现场后,表明身份并对在场村民进行劝解,要求在场村民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潘某祥、潘某林等9人与村民们一起,朝出警人员砸石块,推搡、殴打、谩骂出警人员,造成多名出警人员受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某祥、潘某林等9人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多名出警人员轻微伤,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9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未持异议,均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以及被告人近亲属等50多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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