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停靠应急车道逃避检查并袭警获刑半年

2019-11-20 10:45:08
 

    中国法院网讯 (胡艳兰)   在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公民应当配合,一旦阻碍执法,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将会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毛某因逃避检查和处罚,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造成警察人身伤害,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9年5月24日下午15时许,毛某驾驶一辆皮卡车停靠在武深高速的应急车道上,湖南省高警局岳阳支队平江大队民警发现后,要求毛某驾车跟随警车下高速接受处罚。

  在行驶至平江收费站匝道时,毛某驾车从主干道逃跑,并再次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当日下午4时30分许,湖南省高警局岳阳支队平江大队民警刘某、王某、李某发现毛某的车辆,便要求毛某下车接受检查。毛某为逃避检查和处罚,驾驶车辆将拦在路上的警车撞开后逃跑,造成驾驶警车的民警刘某受伤。

  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系左侧颞部头皮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毛某在被抓获后,取得了被伤害民警刘某的谅解。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为逃避检查和处罚,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造成警察人身伤害,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应从重处罚。鉴于毛某到案后认罪认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