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法院公开审理6•11特大“套路贷”案
2019-12-11 09:05:56
 

    中国法院网讯 (曾秭曼)   12月4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6•11特大“套路贷”一案。该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恶犯罪案件。20余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群众代表临案听审。

  公诉机关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被告人董鸟、张强(另案处理)在浙江省瑞安市成立“浩宇金融”公司(又称“天天贷”)从事网络贷款业务,内设审核部、财务部、催收外包。缪寿建、林锋、李明钱、陈愉森等15名被告人先后加入该公司,共同实施诈骗、软暴力讨债活动。

  该公司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取被害人电话号码,分发给话务审核员。话务审核员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手续简单”等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并以需要审核贷款资质为由,欺骗被害人提供身份证照片、紧急联系人信息、通讯录、通话记录、支付宝信息、在借贷平台的负债等信息为后续催收做准备。话务审核员初审后,被告人缪寿建再次审核确定“借款”额度后将被害人推送公司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的套路方式,以行规为由签订借条(包括双倍借条)、收取借条金额30%/7天的“砍头息”“手续费”,与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同时公司以续期费、逾期费等各种名义设置多种费用并以提额降息引导被害人不断续借、垒高“债务”。在被害人不能及时交付相关费用时,先后由财务人员、外包催收人员利用辱骂、恐吓、“轰炸”通讯录等方式强行索要虚高债务。被告人缪寿建负责将财务人员上报的逾期名单及审核阶段收集的被害人通讯录发送给外包催收人员。

  经湖南省兴源会计事务所审计,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该犯罪集团累计发放贷款33129267.59元,获利12744554.16元。其中2018年3月20日之前累计发放贷款5222698.76元,获利2081921.18元;3月21日及之后累计发放贷款27906568.83元,获利10662632.98元。实际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及逾期费用涉及到的人员为7757人。

  在当天的庭审中,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16名被告人依次在法庭上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因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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