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的工作意见(试行)》答记者问

2020-01-13 16:31: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海丽 王菲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着重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邹治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北京高院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而“同案同判”,则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一项直观衡量标准。2019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民事案件案由数量多,覆盖范围广,案件数量大,与民生问题直接相关,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更好地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北京法院以改善现有裁判尺度统一工作机制为出发点,进行了深入调研,最终提出了系统性的工作意见,也就是目前我们看到的这一民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意见。

  能否介绍一下这个《意见》出台的过程?

  为了完成这个工作意见,北京高院牵头抽调三级法院的骨干力量,组成专门课题组。课题组采取了基层调研访谈、向法官和律师群体发放问卷、统计分析等方式,全面细致地了解了目前民事审判裁判尺度统一机制运行现状。在这一基础上,课题组立足现有的司法制度,从裁判尺度统一问题的发现机制、沟通协调机制、问题解决机制等不同角度,形成了系统的工作意见。在不断修改完善基础上,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了这一工作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意见》共分为五章,三十九条。第一部分概念与总体要求,是《意见》的总纲部分;第二部分是问题发现部分,从法官的审判工作、院庭长监督等不同角度规定了裁判尺度问题发现机制;第三部分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沟通与协调机制,规定了上下级法院间、部门与部门间之间就尺度统一问题的协商反馈机制;第四部分是自由裁量权尺度统一形成机制,以类案裁量尺度统一标准形成为核心,规定了统一尺度形成机制;第五部分是配套保障机制,规定了对于裁判尺度形成机制发挥保障与促进作用的配套机制。以上内容,构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工作意见。

  此次出台的《意见》都有哪些特点?

  在这个《意见》当中,有几项工作机制提示大家重点关注。一是类案检索机制。类案检索是目前行之有效的裁判尺度问题发现手段,但是法官群体对于类案检索的应用还远不够理想,因此意见中对此进行明确推广。二是类案人才库的建立。意见中提出“类案人才库”建设机制,通过类案人才库调动三级法院力量,实现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的人才合力,最终实现三级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三是双向评查制度作用的发挥。双向评查制度这一创新机制,在解决上下级法院评查中的意见分歧同时,也为裁判尺度统一问题创造了新的工作平台。

  《意见》出台后,北京法院下一步会针对《意见》的落实,重点做哪些工作?

  为了有效落实《意见》,我们准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落实类案强制检索机制。以高、中院为先行引领,积极完善信息技术手段,在全市法院推进民事类案强制检索。其次是规范和加强法律适用请示制度,明确要将请示限定在类案法律适用统一方面,并加强请示报送的规范化。再次是研究落实民事类案人才库制度的具体建立,调动三级法院力量参与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第四是推动与律协建立民事裁判尺度统一具体问题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本月十四日,市高院民一庭将与市律协各民事专业委员会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开始商讨具体的民事裁判尺度统一沟通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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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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