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云上法庭”远程办案江苏东海线上审理调解三起案件

2020-02-13 09:48: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郇新文 李健
 

  近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借助“云上法庭”系统等科技手段,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审理、调解了数起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下午,东海法院副院长廖彦清敲响法槌,远程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分处四地的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时使用“云上法庭”平台参加了在线庭审。

  被告人刘某和鲍某、王某某(二人已判刑)等人经事前预谋,于2018年12月25日驾乘小型轿车,从江苏省沭阳县到东海县某小区实施入户盗窃,三人先后踩点小区不同楼栋多户人家,因家中有人等原因未能得逞,在返回停车位置时,被告人刘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庭审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告知了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答辩,后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发表了最后陈述。最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书记员即刻上传庭审笔录,被告人及辩护人核对无误后借助远端的庭审笔录电子签名技术当场签字确认。

  这场“在线庭审”,声音清晰、画面流畅,控辩双方充分交换了意见,案件审理过程顺畅,程序规范。

  除在线审理案件外,2月10日下午,东海法院民二庭庭长朱光明也运用“云上法庭”成功远程开庭调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张某方于2016年6月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行贷款40万元购买房屋,约定按月支付借款本息。2019年9月21日,张某方未能按约还款,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朱光明借助“云上法庭”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通过远程电子签字予以确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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