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司法便民“零接触” 指尖调解止纷争

2020-02-21 14:27:11
 

    中国法院网讯 (刘禹锡)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同时,2月20日上午,该院充分利用微信等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一步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8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附近某小区内行驶时,与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在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支公司投保交通责任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遂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08853元。

  案件受理后,鉴于当前疫情影响,和被告现居住泰安的事实,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单伟认真查看卷宗材料,发现事实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遂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建了案件调解微信群,进行在线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劝说,言辞恳切,规劝被告及保险公司负责人主动履行赔付责任。经过办案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优化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流程网上参与的方式进行诉讼,既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减少了当事人外出的风险,又满足了疫情防控关键期当事人的诉讼需求,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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