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工人坠楼亡故 包工头被判刑

2020-02-24 10:48:13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日前,侯某某因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侯某某未取得建筑资质,为了发财,他从十里八村招募一批农民工,组建了一直建筑工程队伍,专门为当地村民修房建楼。2019年3月,他承建位于界首市泉阳镇某村申某二层楼房建筑,侯某系侯某某聘用的工人。2019年3月10日晚,侯某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农民工在申某二层楼顶上施工。侯某未佩戴安全帽,操作磨光机时被甩倒,从二楼楼顶坠落地面受伤,侯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侯某某亲属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侯某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10.5万元后,获得了其谅解。

  界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某作为施工队的主管人员,在未取得施工资质的情况下,组织他人施工,且施工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鉴于侯某某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侯某某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被告人侯某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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