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疫情期间庭审“隔空”不“减速”

2020-02-27 09:19:15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石音音)   2月25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进行“云审判”,利用在线“隔空”公开审结了一起盗窃罪案件。

  疫情当前,为响应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庭审的有关规定,确保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两不误,避免造成交叉感染,本次庭审没有将被告人提到法庭开庭,审判员和书记员都对着电脑屏幕,审判台下空无一人。公诉人在检察院会议室,被告人黄某在看守所隔着手机屏幕参加这场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机关、被告人虽分隔三地,但提讯画面流畅、声音清晰,讯问环节有条不紊。

  经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于2019年7至8月间,在沙县某小区入户盗窃5起,后因其遗落在现场的凉鞋提取的检材比照出DNA而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结案,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该案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2月25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仅用7日就审结完毕,虽仍处疫情防控期间,但审判质效不因此“减速”。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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