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出台十二条措施
依法防控疫情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20-03-01 09:01: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安排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依法防控疫情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措施。

  十二条措施中,其中一条是“开辟涉疫情诉讼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影响的民商事案件,重庆法院将当天立案,快速审理,专案执行。推进线上与线下诉讼绿色通道相结合,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当事人通过重庆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手机APP、重庆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接受诉讼服务、参与诉讼活动。

  同时,法院在办理因疫情原因引发的买卖、租赁、旅游、餐饮、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时,将把促成诚信交易、稳定经济秩序作为重要考量,鼓励合同按约履行,以合同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关系稳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约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采取替代履行或延迟履行等方式履行合同义务。按照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根据疫情造成合同义务履行障碍的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关当事人的合同责任。

  重庆法院还将妥善处理延迟复工、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等期间涉劳动者工资报酬纠纷。对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开工、劳动者无法及时返岗、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充分考量疫情影响程度,公平合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

  此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涉诉危困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助力危困企业摆脱困境。受疫情影响较大涉诉危困企业申请诉讼保全的,采取灵活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支持企业维护和实现合法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具备重整、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破产重整、和解。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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