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 为复工“制氧输血”
2020-03-02 15:0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平 鹏法君
 

  导读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国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战“疫”决胜的关键时刻,深圳、宜兴、黑河、广州等多地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力地保障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做法可圈可点。

  深圳:小程序插上信息化翅膀

  当破产审判遭遇疫情,债权现场申报暂停,申报截止日期在即……怎么办?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深圳破产微法庭”小程序,债权人可自行录入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完成线上债权申报。

  深圳健良农林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公告:将原定的现场接受债权申报方式变更为通过“深圳破产微法庭”小程序的方式进行申报。原来,该案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日,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分散在全国的债权人难以通过线下途径现场申报债权,为保障债权人权利,避免感染风险,健良公司管理人了解到“深圳破产微法庭”上线后,第一时间作出了上述公告。

  公告发出后,该案管理人负责人及时电话联络已知债权人,告知新的债权申报方式,并及时完成了首宗线上债权申报的初步审核。

  下一步,该案还将通过小程序召开债权人会议。不出家门便可进行债权申报,让破产案件“一次不用跑”成为可能。

  据悉,“深圳破产微法庭”小程序是一个服务法院、债权人和管理人的线上办案平台,具有公告发布、债权申报、债权审核、债权分组、远程会议、组织表决、投票统计等多种功能,提供破产案件全流程支持。“特殊时期,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实现线上申报非常方便,而且和管理人的沟通没有障碍,安全、高效、便捷。”该案债权人景和源公司代理人在小程序上进行线上申报后,为“深圳破产法庭”的线上模式点赞。

  点评

  科技抗“疫” 共度时艰

  疫情当前,深圳法院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线上办公、指尖办案,积极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线上有序展开。“深圳破产微法庭”小程序具有多种会议模式,支持便捷投屏展示材料,灵活支持数人到千人规模的破产重整案件。该小程序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识别核验债权人身份信息,能够有效防止恶意和不实申报;债权申报、投票表决信息,都会实时上链,利用区块链可追溯防篡改的特性,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无法篡改。除了“深圳破产微法庭”外,深圳破产法庭于2月11日率先开展了线上摇珠工作,分别为多个破产案件选定了管理人、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此外,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和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引导当事人进行听证、参加庭前会议和远程开庭等,实现了当事人的赞叹“一次都不用跑”。

  宜兴:紧急解封保抗疫项目建设

  2月11日,江苏省宜兴市法院接到民生银行无锡分行向该院提出的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对远东控股集团公司在该行开设的保证金账户的冻结。疫情之下,解封等执行措施本该更加慎重,承办法官一方面将此情况向院领导汇报,一方面仔细审核远东集团的相关情况。

  被执行企业远东控股集团是宜兴本地一家主营电缆制造经销的大型企业,此前因为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被法院依法执行,于2019年11月被冻结了开设在民生银行无锡分行的保证金账户,内含定期存款1200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远东控股集团迅速响应,充分利用自身经营优势,全力支援各地抗疫项目建设,先后参与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及西安、柳州、深圳、苏州等各地隔离医院项目建设。项目的大面积铺开带来企业资金流的极度紧张,远东控股集团急需融资输入,而保证金账户被冻结正是卡住企业融资渠道的最后一道关卡。

  无奈之下,企业与银行都向法院发出了求援信息。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宜兴法院积极与企业、银行进行沟通,依法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据。经过详细迅速的证据审查,法院认为该案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情形,可以裁定解封。据此,宜兴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即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企业保证金账户的冻结。

  同时考虑到远东控股集团参与抗疫项目建设的特殊性,宜兴法院积极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在最短时间内推动解封举措落实到位。“这下我们在抗疫一线的工程建设就更有保障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远东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说。

  点评

  非常时期 非常速度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宜兴法院迅速制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依法妥善审理涉企诉讼案件、优化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善意文明执行机制三个层面,部署疫情防控形势下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13项举措。此次迅速为相关企业解除账户冻结措施,正是体现了实施意见中强化善意执行的理念,为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推进疫情防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正如宜兴法院院长王英的表态一样,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速度,在这个特殊时期,更要有法院人的司法担当。

  黑河:23件涉自贸区系列案线上审

  “首先感谢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庭审,今天我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开庭,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2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黑龙江省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某胜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23件。

  该系列案件既涉及黑河自贸片区黑龙江大桥建设的正常推进,又涉及23户农民的切身利益。立案后,黑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忠东牵头组织召开了案件协调会,对案件的审理和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该院民事审判团队召开庭前会议,积极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沟通,协商确定通过互联网,使该系列案件按原定时间开庭审理,避免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自贸片区建设的影响。

  黑河市爱辉区二公河是黑龙江右岸一级支流,2018年6月16日至6月17日间,爱辉区出现强降水,达到暴雨量级,降雨不能及时从耕地排出,造成李某胜等23户村民耕地被淹。经核实,原二公河中桥处有临时围堰用于水闸泄洪,但在建设“三江四岛”工程中水闸被过往车辆损坏,之后建设单位曾更换过涵管。

  黑龙江某公司在承建中俄黑龙江大桥工程时,未及时考虑涵管过水能力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导致围堰导流涵管过流能力不足、水位雍高、造成内涝。农户多次与施工企业进行沟通,未达成和解协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2019年11月13日,李某胜等23户村民向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黑龙江某公司赔偿因其施工行为造成涵管排水能力下降导致的耕地经济损失。11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黑龙江某公司赔偿李某胜等23户村民部分经济损失。判决宣判后,黑龙江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黑河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均准时“到庭”,法官及书记员着装规范,防护措施到位。核实当事人信息、审查证据材料、开展法庭调查……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实时查看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当事人诉讼权利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因素影响。

  点评

  边战疫情 边保稳定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黑河中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黑河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线审理了涉黑河自贸片区建设的23件系列案件,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黑河自贸片区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边战疫情,一边保稳定,贡献了司法智慧和担当。

  广州:优先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因疫情影响,本案采取远程视频听证,你方是否同意?”2月19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内,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谢欣欣通过远程视频询问当事人意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谢欣欣组织当事人进行了线上听证。这是广州中院执行局首次采用远程线上听证方式办理执行裁决案件。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加大执行力度,广州中院除了采取线上听证,还开通“绿色通道”,向口罩生产企业快速发放执行款。

  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为某口罩生产企业的执行案件过程中,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被执行人在意识到事态严重性之后,一次性向法院履行了剩余的600万元执行款。法院当天就将600多万元案款发放至该口罩生产企业的账户中,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保障了防疫物资的顺利投产。

  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办理被执行人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执行案件过程中,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变更部分执行措施,解除对其名下两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令”,使其顺利实现疫情期间紧急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生产。

  该复工企业生产的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可以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体温检测。这一柔性执行举措令该企业重新盘活,债务清偿能力增强,有利于债权人权益的兑现,实现双赢。

  点评

  防疫执行 双管齐下

  疫情发生以来,广州两级法院防疫、执行两手抓,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成功执结981件涉企案件,执行到位款项7889万余元,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优先采取远程线上听证,就是广州中院执行局在落实关于拓展线上办理范围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之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了《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从拓展线上办理范围、妥善处置涉疫案件和加强执行指挥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包括优先采取网上立案;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应急、协调管理工作等十项具体措施,对进一步将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落地,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在促进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司法观察

  疫情防控与审判两手抓、两手硬

  战“疫”关键时刻,全国各地法院纷纷行动起来,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又密切关注疫情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清偿能力带来的可能影响,加大债务化解、企业救治力度,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两手抓、两手硬。

  2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意见指出要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因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确保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优先保障医用设备器材和救护用品生产、运输、销售等企业,以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复工复产。对因疫情导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支持提前或者变相提前收回借款,促成双方和解双赢,依法支持应赔尽赔。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复工复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疫情防控民事行政纠纷典型案例。囊括妥处医疗机构债务、恢复医用设备生产、加快困难企业重整、延缓民营企业缴费、助力小微企业复产等典型案例。指导广东各地法院在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护、企业复工和生活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及时采取网上开庭、线上调解、微信联系、电子送达等方式,努力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快速解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指出,既要切实落实审判人员、管理人和破产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确保防控及时性、有效性,又要在权利保障、程序到位前提下,帮助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力的破产企业复工复产、继续经营,实现债权人、破产企业和疫情防控的三方共赢。

  对于因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对有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生产能力的破产企业,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前提下,许可继续经营或复工复产。对于复工复产、继续经营的企业,全力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物资调配工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后具备破产重整可能性,当事人申请清算转重整的,应当依法裁定重整。

  黑龙江省法院则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采取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出台《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准确认定因疫情防控引起的企业责任、稳妥办理破产案件、慎用司法措施等六个方面制定20项具体措施,为企业战胜疫情、健康发展注入动力和信心。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