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不容辞!浙冀两地法院千里接力送达

2020-03-04 15:37:44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蒋彬炜 徐巧玲)   “终于拿到陆某本人签名的送达回证和送达地址确认书了!”3月4日早上,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李云兰拆开刚收到的法院专递时,有点激动。这封专递寄自千里外的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因安吉法院审理的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被告陆某所涉刑事犯罪在永年法院审理,判决一直未生效,无法向其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案件一再搁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让承办法官李云兰更加担心此案的送达工作。

  2月17日,李云兰与永年法院的刑事案件承办法官彭世玉再次取得联系,了解刑事案件是否生效,并委托永年法院待刑事判决生效后,帮助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材料。

  2月20日,彭世玉来电告知,陆某刑事案件判决已生效,陆某的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后,即将于本月28日刑满释放。因受疫情影响,快递运送较慢,纸质材料难以及时送至永年法院,建议李云兰把需送达的材料拍照并传给他,打印后即可送达。

  2月28日,彭世玉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材料,顺利送达给陆某本人,并让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天就将送达回证与地址确认书用法院专递寄出。这一因疫情倍显艰难的送达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句点。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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