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隔空“面对面”审判 巧用疫情解纠纷

2020-03-13 22:12:50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谢谢你们法院,在疫情期间为我们组织网上面对面的庭审,并解开了我们的疙瘩!”2020年3月12日10:40分左右,一姓梁的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通过视频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文娇这样感谢道。

  原来,这是一起本诉与反诉的案件。梁某系本诉案件的原告,在2019年6月30日,其与被告林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被告位于一餐厅内部的档口,租期一年,用于经营餐饮,年租金为22000元。经营三个月后,因家中老人重病,无人照顾,致使原告无心经营。随后,与对方协商退租事宜未果,并于今年1月初诉至法院。

  案件到后中,法官王文娇第一时间对被告进行了送达,送达中,被告称原告尚欠5000元租金,故提出反诉,要求梁某给付剩余租金5000元。鉴于双方争议较大,且需答辩期,便将本案开庭时间确定为3月12日。

  疫情期间不便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为推进案件案件审理进程,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王文娇决定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对这起案件实行网上审理,让双方当事人隔空面对面无障碍交流,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王文娇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一天对双方进行当事人电话指导,并告知网上开庭应注意的具体事项。

  3月12日上午9时,庭审如期进行。双方当事人及被告律师在家,法官和书记员在法院审判庭,法官、当事人、律师四地同时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及律师进行视频开庭。

  在视频庭审中,法官按照开庭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案件调解等诉讼程序。

  在调解中,鉴于案件事实已查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有困难的地方,原告家中老父亲患有严重疾病,实在无暇经营,且急需用钱治病;而被告,作为经营者因原告违约在疫情期间无法将档口顺利转租,因此也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主审法官王文娇充分运用疫情这一客观事实,做双方思想工作。

  向原告讲解原告违约事实在先,10月初就已经违约,与疫情无关,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被告讲解,在疫情期间,档口即便出租,但根据公平原则,出租人亦要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

  经过多次说服教育、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放下以前的积怨,接受本诉与反诉一并调解,由被告林某于今年五一前一次性给付原告2000元押金款及2000元退租款,共计4000元。

  法官制作笔录等日常庭审现场的工作,都在手机“视频聊天”中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快捷、便利,线上网络庭审如同面对面,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对话流畅、播放连续。

  审庭笔录签订后,王法官又当即与被告进行视频联线,对被告进行说服教育,告知疫情期间原告生活特别困难,疫情无情人有情,应立即将4000元一次性给付对方。

  随后,被告当即将4000元通过微信转到原告,并向原告表示歉意,鼓励原告要迎难而上,做一个坚强的人。

  据悉,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大庆高新法院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出行,方便群众诉讼,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将线下诉讼活动全部转为线上服务,充分利用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QQ、电话、短信等方式推进线上诉讼服务。据统计,自疫情以来,高新区法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及微信视频等程序在线审理案件63件,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审执主业不“打烊”,司法服务不“掉线”。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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