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法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你安稳 我安心

2020-03-16 09:36: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林敏 李明敏
 

  在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与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双重压力下,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着资金断流、生产停滞、发展受阻的困境。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强化对企业涉及疫情矛盾纠纷的前瞻预判和积极应对,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组合拳”诠释担当

  2月24日,位于闽侯工业园的奇东电缆公司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闽侯法院民二庭庭长宋美芳等一行。

  宋美芳此次登门目的是为企业防疫工作和防控物资生产保障提供法律帮助。此前,为保障口罩原材料供应,奇东公司及时调整出3条生产线生产口罩鼻梁压条。合同订立中要避免哪些风险,资金拆借如何确保安全?宋美芳为企业代表作了详细的解答。

  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一些风险抵御能力弱的中小微企业处境更加艰难。如何帮助他们走出暂时的困境?闽侯法院打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组合拳”。一个多月来,该院先后组织330人次的资深法官及党员志愿者,“沉”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中小微企业、工业园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困难企业共克时艰。

  针对一些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各类经营问题和法律风险,闽侯法院及时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稳企、护企、助企”的10条意见》,解读相关法规政策,发出法律风险告知,强化对企业涉及疫情矛盾纠纷的前瞻预判和积极应对。

  “对因疫情而涉诉的危困企业,我们通过进一步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的政策支持,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调联动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服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充分体现办案的速度、力度与温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扫清法律障碍,进一步提振其发展信心。”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如是说。

  “云”办案定分止争

  “多亏法院及时调解,妥善帮助我们解决了这起劳资纠纷,让我们能心无旁骛地去抓生产。”近日,参与庭审的企业代表林某向闽侯法院白沙法庭法官江静表示感谢。

  原来这起劳动报酬纠纷,两名原告均身在外地,因疫情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尽快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江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运用“福建微法院”小程序开始线上调解。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原告充分体谅被告企业的处境,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了结此案。

  闽侯法院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生产发展并重,成立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同时,加强与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就疫情期间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进行通报,协调探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疫情期间减少人员集聚的防控要求,该院还推行网上办案,确保特殊时期执法办案“不滞后”、诉讼服务“不打烊”。2月3日以来,全院“云”上立案48件,开庭审理26件,调解撤诉43件,其中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件,涉及款项10万余元均即时履行完毕。

  善执行“急事快办”

  近日,一家农资供应企业因纠纷被依法冻结了企业账户,向闽侯法院执行局反映情况,希望解封账户,尽快恢复生产。

  闽侯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该企业在全县各乡镇共有27间经营农资供应的门店,如果无法复工复产,将严重影响全县的春耕备耕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要特事特办、依法快办!”经执行法官反复沟通,并征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案件双方均同意通过房产等财产置换的方式解封冻结账户,及时纾解了企业复工复产难题。目前,该企业各乡镇共27间门店已开门营业,保障了全县春耕时节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物资的生产供应。

  疫情期间,闽侯法院坚持“云”上执行力度不减,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对于防控疫情的资金和物资,原则上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的保全措施;对暂时受困企业提出的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的申请,在综合评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解封转贷,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据悉,2月3日以来,闽侯法院为涉企案件提起“点对点”查询数共计768条,涉及343家企业,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3件,执行到位金额39.2万余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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