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人身安全保护令铸起反家暴防护盾
2020-03-23 14:5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陈春宇 邓琛
 

巴南法院为派出所民警开展反家暴联动培训。资料图片

巴南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妇联召开反家暴联动新闻发布会。资料图片

巴南法院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进行司法拘留。资料图片

  家暴作为家庭冲突的一种极端方式,是破坏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沉疴痼疾。一旦有了第一次,家暴可能会循环上演。

  近年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家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家暴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墙”,有效降低了家暴的发生率。

  据统计,2019年以来,巴南法院共审查受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16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2件,申请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量居重庆法院首位。

  6小时发出保护令

  “巴南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吗?我们辖区有个叫徐婉的女同志,向我们反映被丈夫家暴。”2019年5月6日9点20分,巴南区反家暴联络工作群里,南泉街道妇联的工作人员发来一条紧急信息。

  “在的,我马上联系。”接到信息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余彬立即与徐婉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徐婉的丈夫李伟喜欢喝酒,当日他喝酒后,徐婉抱怨了两句,李伟便对其辱骂、扇耳光、击打头部。“他以前也打过我,拿秤盘打我的头,打出了血。”这已不是徐婉第一次遭受家暴了。

  “不用担心,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余彬向徐婉释明了救济途径,并详细告知了申请方式。11点30分,徐婉来到巴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余彬同施暴人李伟取得联系。

  12点15分,李伟也来到了法院。“你辱骂、殴打徐婉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可能会坐牢,你知道吗?”余彬对李伟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

  “都怪我,爱喝酒、太冲动,作出了过激行为,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李伟表示,一定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并当场向妻子赔礼道歉。

  因担心丈夫再次施暴,徐婉坚持向巴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巴南法院遂简化受理程序,及时受理申请并制作出裁定书。

  下午2点50分,余彬通过巴南区反家暴联络工作群与南泉派出所取得联系,在通报情况后向南泉派出所送达了裁定书,同时告知派出所协助法院对徐婉人身保护令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若李伟有违反人保令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联系法院。

  下午3点20分,余彬到徐婉夫妇的住所向两人各送达一份裁定书,并再次告诫李伟家暴的违法性及危害性,以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希望他引以为戒。

  “3+N”形成反家暴合力

  从接到求助电话到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法院、妇联、公安三部门工作人员的联动下,这起家暴仅用了6个小时便处置成功,这得益于巴南区建立的反家暴“3+N”联动平台。该平台整合了巴南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到辖区的反家暴工作中来。这十多个部门还联合出台了《重庆市巴南区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了由法院、妇联与辖区派出所组建反家暴工作联络组,对社区民警、妇联组织接收到的家暴警情,经受害人同意后,可由派出所或妇联组织协助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由辖区派出所或妇联组织协助法院向受害人及施暴人送达并进行后期跟踪回访,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则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理。

  “家暴往往具有隐蔽性,一旦发生需要求助,受害人首先会向派出所报案,其次向妇联寻求帮助,法院直接受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一般是在审理家事纠纷中受害人提出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巴南法院副院长刘秀荣坦言,反家暴“3+N”联动平台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前移,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不仅能有效制止家暴和预防家暴的再次发生,还有助于修复部分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此外,巴南法院还出台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若干规定》,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办理程序,统一审查标准,积极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家暴工作中的作用。

  “下一步,巴南法院将继续借助‘3+N’联动平台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将家暴源头化解在开庭前、执行前。”刘秀荣表示。同时,巴南法院将定期在辖区内发布家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总结家事纠纷常见裁判规则,引导当事人规范行为、不触红线,从根源上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足不出户申请保护令

  “谢谢你们的关心,他再没敢对我动过手,有了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心里安稳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巴南法院通过线上审查申请资料和电话核实的方式,发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让陈秀吃了一颗“定心丸”。

  陈秀和王军结婚多年,丈夫王军经常殴打辱骂陈秀,陈秀不堪家庭暴力外出打工。今年春节,王军又因家庭琐事动手,致陈秀全身多处受伤。陈秀在子女的陪同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向其释明,为避免王军再次实施家暴,陈秀可以通过警法联动一站式平台向巴南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鉴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巴南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作出裁定当日即委托当地派出所向陈秀和王军送达了裁定书。

  “这不是我们法院收到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申请。”刘秀荣告诉记者。早在2019年6月,巴南法院便商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易解”“易诉”平台增加电子签章、司法文书逆向传输、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等便民功能,并在辖区内部分派出所试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申请。申请的流程并不复杂,家暴受害人到派出所报警后,民警会征求其是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需要申请,民警将协助受害人在线提出申请,巴南法院在线收到后进行同步审查,使用电子签章把人身保护令裁定远程传输回来。

  疫情防控期间,巴南法院共推出了三种线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途径: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进入“易诉”平台申请、向派出所报警由派出所协助网上申请以及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法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阅申请人提交上传的证据,并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载体向事发地派出所、涉案当事人、妇联组织等进行调查询问,固定证据、查明事实、作出判断,24小时内可作出支持申请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巴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谭杨表示,自疫情发生以来,巴南法院共受理在线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1件,作出裁定支持9件。

  “今年3月起,我院已全面铺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在线申请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谭杨说。

  加大保护令执行力度

  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还是受到骚扰,怎么办?

  2017年,罗伟和张莉坠入爱河。但相爱容易相处难,生活在一起后,两人常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在一次吵架中,罗伟对张莉动了手,让张莉头皮裂伤伴头皮血肿,在医院住了9天。张莉意识到两人并不合适,提出分手并搬离了共同生活的场所。罗伟认为张莉只是在使小性子,便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发微信,甚至上门纠缠。

  张莉怕自己再被打便报了警。在警察面前,罗伟一再保证决不再上门纠缠张莉,却在私下改用短信不断对张莉进行骚扰。不堪其扰的张莉向巴南法院申请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罗伟依旧没有停止对张莉的短信轰炸。4天时间里,罗伟给张莉发去了320余条骚扰短信,这种精神施压让张莉几近崩溃。她将打印出来足足有43页纸的证据短信带到了巴南法院。

  为了保护张莉,同时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2018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巴南法院决定给予罗伟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被拘留的罗伟终于醒悟,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一定悔改,并写下了悔过书。自此以后,罗伟再也没有去骚扰过张莉。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被申请人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但对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也偶有发生。”长期关注社会热点话题的西南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蔡斐告诉记者,要让被申请人明白这张保护令并非“一纸空文”,而是具有强制效力的行为禁令,就必须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力执行。

  对此,巴南法院建立健全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力度,与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放、回访和监督等工作。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通过拘留、罚款等方式加大惩罚力度。

  “依法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采取拘留措施,充分体现用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的法治目的。”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如巧说,拘留作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中最具有威慑作用的强制措施,对反家庭暴力法的推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强制措施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是反家暴工作的重要一环,但要取得更广泛的社会效果,需要配套措施的跟进,特别是要注重广泛宣传形成反家暴的社会合力,引导家暴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坚决“零容忍”,树立起自我保护和证据收集的意识,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向司法机关求助。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反家暴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巴南法院通过院校合作、院社合作等载体,依托“法官妈妈说法”“百姓茶堂”“家事法官在社区”“法语夜话”“德法相伴”等宣讲平台,结合反家暴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专题讲座或法律咨询,汇聚反家暴的社会力量。

  在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借力全国首个电视巡回法庭播出的《法官理家事》节目,巴南法院反家暴宣传实现裂变传播效益。自2018年节目开播以来,巴南法院共组织32名法官参与64期节目调解录制,承担了该节目80%的电视巡回审判工作,其中“万能的离婚理由”“冷若冰霜的婚姻”等4期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录制节目,受到了观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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