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为筹毒资入户盗窃获刑一年
2020-04-13 15:53:24
 

    中国法院网讯 (刘芳)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晏某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10月14日被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吸食毒品,于2019年10月24日被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晏某为筹集毒资,先后5次在岳阳市云溪区云溪镇等地入户盗窃,盗得现金人民币61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晏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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