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辣眼睛 被执行人屋内摆“空棺材”拒执

2020-04-14 11:31:1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冬婷 冯满芝
 

买受人签字

  为规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为阻止执行竟将棺材放置屋内大厅,真让人“大开眼界”。4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依法腾空已拍卖的房屋并交付买受人。
  案情回顾
  杨某于2014年因扩建猪场需要向信用社申请贷款35万,借款期限为三年,并以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但杨某没有依约返还本金及利息,信用社催收未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杨某应返还借款35万元及利息给信用社;信用社对杨某用作贷款抵押的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杨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杨某态度蛮横恶劣,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法官又通过旁人做其思想工作,杨某依旧不愿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过法官多次做其调解工作后,杨某要求两个月时间用以自行卖房还贷,然而两个月后其亦未将楼房卖出。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名下房产评估拍卖,经一拍二拍流拍后,其名下楼房在变卖阶段以44万元价格顺利成交。此时刚好遇上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考虑到疫情原因,执行法官在迁出公告中放宽日期要求被执行人于3月30日前清空房屋并交付买受人莫某,但杨某不但不主动迁出,还将一副棺材放在楼房一楼门厅里,试图以农村较避讳的棺材来阻扰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知道后,通过电话等多方途径做其思想工作皆不显效,为及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4月8日,执行法官与拘留中队一起到场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当地派出所同志到场协助。到达房屋后,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手中拿到房屋钥匙将门打开,屋内一片狼藉,角落里赫然放置着一副棺材。而被执行人还想耍赖不愿搬出棺材,执行法官责令被执行人,“请你马上将棺材搬离并腾空房屋,否则我们将对你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拘留的威慑,杨某将空棺材搬出屋外,并清空房屋物品。房屋清空后,执行法官让买受人给楼房大门换锁,并为买受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莫某。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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