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娄星区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疫情刑事案

2020-05-13 14:03:00
 

  中国法院网讯(胡婷)5月11日上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以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21时许,邓某某在明知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了寻求刺激,于当晚21时许,在有236名群成员的“机采血小板之家”的献血微信群中,编造发布其是新冠肺炎患者、要出去感染他人的信息。因邓某某系长期献血者,且近期有献血史,其所献血液已用于临床并输注到其他病人身上,邓某某编造的该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社会恐慌。

  为应对邓某某编造的该虚假疫情信息,娄底市中心血站、娄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水洞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出动应急预案,其中水洞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出动医务人员7人、民警4人、镇村干部2人,进行排查、防控,并出动医务车辆、警车2台次,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经娄底市中心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医学检测,邓某某核酸检测呈阴性,未感染新冠肺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恐慌,致使卫生防疫、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鉴于被告人邓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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