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 被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0-05-20 09:32:50
 

  中国法院网讯(叶靖雯)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卓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卓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手机,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卓某在霞浦县松城街道某小区内,先后3次容留吸毒人员王某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2019年9月10日,被告人卓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于霞浦县拘留所,同年9月18日,其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卓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卓某有前科劣迹,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卓某在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期间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并且认罚,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卓某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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