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被执行人逃避网拍房交付 法院强制腾房促案结
2020-05-21 10:44:1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胡贵连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5月20日,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以及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长宁镇洪谟路一处已拍卖但拒不交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顺利将拍卖成功的房产交付买受人。

  据了解,被执行人肖某将自己的住房向某银行抵押担保借贷20余万元。其间,肖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长宁县法院起诉,肖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银行于2019年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长宁县法院执行局组织银行与被执行人肖某双方协商确认,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宁镇洪谟路的住房一套以26万元的起拍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肖某却下落不明,且被拍卖房屋无人居住,执行法官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为充分保障买受人及申请人的利益,执行干警通过户外张贴公告,官微发布等方式公告通知被执行人及时腾房,将涉案房屋交付买受人。肖某始终拒不腾房交付。长宁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现场宣读搜查令,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详细清点,登记造册,全程拍照、录像,现场制作交付笔录,并将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该案是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一次集中行动,据统计,自活动启动以来,长宁县法院已成功执结4件涉金融案件,执行兑付案款90余万元,充分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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