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养猪企业拖欠货款 “活查封”救活欠债企业

2020-05-21 16:59:3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琴
 

  五一前夕,被执行人、沙县某养猪企业的第一笔170万元欠款打到了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的户头上。这表示,一起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2019年4月,某农牧公司将沙县某养猪企业起诉至沙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443万余元。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协议签了,某养猪企业却没有履行。

  其时,市场生猪价格大涨,国内养猪企业都挣了个盆满钵满。

  “他们挣了钱,却不还钱。我们公司都被欠得快破产了。”某农牧公司投诉说。

  今年2月,他们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生猪进行保全、扣押及变卖。

  “我们才刚刚活过来,你们查封我们又马上要破产了。”某养猪企业说。

  执行局法官对比当事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饲养的猪等家畜也应该可以保全。

  “被欠债的企业也是经营困难,股东们意见很大,不执行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但是,如果对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生猪强行扣押和变卖,刚刚有起色的企业又将面临破产。”法官一次次地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都理解了对方的困难。

  很快,沙县法院本着涉企业案件应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的善意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生猪采取“活查封”。双方也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剩余货款分六期陆续履行,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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