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诉违约被反诉 法官速调助力复工复产

2020-05-22 09:29:56
 

  中国法院网讯(李豪 来世杰)近日,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多、快、好、省”地化解了原、被告双方之间激化的矛盾,让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原告和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乔某某于2020年1月4日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石料破碎生产线承包给被告,期限为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5月8日24时,承包费为180万元,2020年4月5日24时前,被告必须缴纳第二季度承包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季度承包权,原告有权终止合同;2020年5月8日24时前撤离所有人员并进行有关费用清算,如未按期进行费用清算,则场地内所有货物及矿山石料默认归原告所有。但截至2020年5月8日24时前,被告并没有缴纳第二季度承包费,原告向被告发出撤离通知,被告拒不撤离,现已严重影响原告的生产生活,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对此向本院提出反诉,诉称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反诉人停产停工两个多月才复工复产。被反诉人一直未能与反诉人协商变更履行期限问题,并于5月9日突然强行关停反诉人正在生产作业的机械,致使反诉人被迫停产。被告认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反诉人有权要求延长合同的履行期限,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并支持反诉人的诉请。

  由于承包的生产线被迫停工,产生巨大经济损失,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请,被告也向法院提出反诉,双方之间矛盾激化。和县法院乌江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件后,细心审查案卷材料,发现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众多利益。为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承办法官多次找原、被告双方协商,在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后,快速制作调解方案,最终促成案件圆满解决,为当地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做出了努力。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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