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案件数量往下走、办案质效向上升
福建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
2020-05-31 08:57: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用法治思维、联动思维、系统思维开展诉源治理,用好综治考评和法官绩效考评“两个指挥棒”,抓好社会治理齐抓共管和内部治理全程纳管“两个维度”,形成外部多元解纷和内部高效协同“两个合力”,实现案件数量往下走和办案质效向上升“两个拐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理念治理,积极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本地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建设并做好对接衔接工作,大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把工作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预防、前期处置上,鼓励多元调解、多方联动、多维疏导,促进解纷力量资源的联动聚合、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质运作、诉内诉外工作的有效整合,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为平台,做实密织网格、释明引领、平台对接、诉非联动的无讼夯基工程;以一审为关键,做优分调裁审、保立审执破、有机衔接、救济及时的化讼解纷工程;以公正为核心,做强适法统一、释法析理、善意文明、阳光透明的息讼止争工程,通过开展执行案件减量增效、在线调解提速等十二项具体行动,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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