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连峰等54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庭

2020-06-09 15:02:44
 

  中国法院网讯  6月4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庄严敲响,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被告单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连峰自1995年开始逐渐积累资本,设立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2投资建设了新世纪大酒店。此后十余年,易连峰以合法经营为掩护,拉拢、腐蚀各级地方官员,积极寻找“保护伞”,网罗被告人李绍文、杨晓光、易连涛、李玮等33人成为组织成员。大肆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在通辽地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肆意破坏当地风气,扰乱民众健康生活秩序。十余年间,以易连峰为首的犯罪组织,成为在通辽政、商、黑三界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内犯罪38起,共涉及行贿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8项罪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杨晓光、白红柱、白金柱个人实施组织外犯罪3起,涉及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2项罪名。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就庭审方式、管辖、回避、开庭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逐一确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 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将持续多日。

  本次庭审中的众多“首次”

  1.专项斗争以来乌海中院首次审理异地涉黑案件。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被告单位涉黑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乌海中院首次审理由自治区高院指定异地审理的一审涉黑案件,是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刑事案件,也是历年来出动保障警力最多、安保级别最高、庭审安保方案最完善的重大涉黑案件。

  2.乌海地区首次采用现场庭审与远程视频庭审相结合的涉黑案件庭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乌海中院首次尝试现场庭审与远程视频庭审相结合方式审理涉黑案件。为满足庭审需求,庭审现场专门搭建网络通道,将智慧庭审、互联网云庭审、语音识别3项科技系统,全部迁移至庭审现场。同时,庭审现场共配备移动终端、PC平台等技术设备100余台,10平米LED屏幕2块,全面支持信息化庭审。

  3.疫情以来首次被告人出所受审的涉黑案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1月份开始,乌海市看守所暂停了所内羁押人员现场会见和提讯出所,所有会见、提审工作全部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本案系疫情以来首次将被告人提押出所受审的涉黑案件。为防范疫情风险,所有出所被告人庭审期间均穿戴医用级别防护装备,在还押回所前进行核酸检测。乌海中院共协调指定医疗机构为庭审参与人员提供核酸检测482人份,确保参战干警及被告人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

  4.首次要求旁听人员实名登记,并持有效“健康码”入场。根据乌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乌海中院全面提升本次庭审的疫情防控级别,庭审场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和每日2轮全面消毒作业。庭审前发布公告,要求旁听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国家电子健康卡绿色健康码”,实名领取旁听证。庭审期间,旁听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同等防护效果的口罩,同时,持有身份证、旁听证及“绿色健康码”安检入场。

  5.首次改造临时法庭审理涉黑案件。因本案被告人、辩护人人数众多,庭审指挥部选定乌海市文体中心作为庭审场地,并对场馆进行庭审适应性改造与布置。经施工改造,共设置隔离庭审通道4条、临时羁押室48间、功能性席位200余个。满足了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等相关庭审要求,为庭审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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